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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四党支部坚持开展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管理员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12月12日,机关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开展了一次特别的组织生活会。学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程淑明同志、副校长柏涛同志以及支部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支部组织委员王月同志主持。
    首先支部书记向东同志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向书记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支部建设,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随后副院长柏涛同志结合支部成员所跨部门工作实际,传达了学校近期工作要点,部署了期末相关工作,提出了各岗位工作要求,特别强调:全员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凝心聚力,注重党性修养,服从大局管理,加强能力提升,强化服务意识,从而把工作做得:服务更好、效率更高、质量更佳。
    最后学校党委常务书记程淑明同志对机关第四支部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殷切希望。程书记指出:机关党总支第四党支部具备“四个热爱、三特精神”,即: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同时,程书记着重要求: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以更上一个台阶,要求全员继续发扬“四个热爱、三特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会后,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美化校园义务劳动,党员们对教学楼负一楼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美化了校园,很好锻炼了支部党员的服务意识,同时也充分发挥了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将继续努力践行“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